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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糖,糖尿病,糖耐量,高于,餐后
提問: 血糖高和糖尿病有什麼區別?糖尿病的誘因是什么?糖尿
一般什么年齡段的人會得糖尿病?
第一次問題補充:能用文字回答嗎?謝謝!
第二次問題補充:血糖高和糖尿病有什么區別?糖尿病的誘因是什么?糖尿病都有哪些癥狀?應該怎樣治療和預防糖尿病?一般哪個年齡段的人會得糖尿病?請用文字回答。謝謝!
医师解答: 你好!首先祝你早日恢復健康!我來告訴你“糖尿病診斷標準”: 糖尿病是血中胰島素絕對或相對不足,導致血糖過高,出現糖尿,進而引起脂肪和蛋白質代謝紊亂,臨床上可出現多尿、煩渴、多飲、多食,消瘦等表現,重者容易發生酮癥酸中毒等急性并發癥或血管、神經等慢性并發癥。 1)糖尿病的診斷依據是血糖和臨床癥狀。以下診斷標準是1999年WHO、IDF公布,同年得到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等認同,并建議在中國執行。 血糖濃度單位:毫摩/升 靜脈毛細血管靜脈 空腹≥6.1≥6.1≥7.0 服糖后2小時≥10.011.1≥11.1 空腹<6.1<6.1<7.0 服糖后2小時≥6.7≥7.8≥7.8 空腹>5.6<6.1>5.6<6.1≥6.1<7.0 服糖后2小時<6.7<7.8<7.8 空腹≥110≥110>126 服糖后2小時≥180≥200>200 空腹<110<110<126 服糖后2小時≥120≥140≥140 空腹>100<110>100<110≥110<126 服糖后2小時<120<140<140 診斷要求的幾點說明 1.確診為糖尿病: ①具有典型癥狀,空腹血糖126mg/dl或餐后血糖≥200mg/dl。 ②沒有典型癥狀,僅空腹血糖126mg/dl或餐后血糖200mg/dl應再重復一次,仍達以上值者,可以確診為糖尿病。 ③沒有典型癥狀,僅空腹血糖126mg/dl或餐后血糖200mg/dl糖耐量實驗2小時血糖200mg/dl者可以確診為糖尿病。 2.可排除糖尿病: ①如糖耐量2小時血糖140-200mg/dl之間,為糖耐量低減;如空腹血糖110-126mg/dl為空腹血糖受損,均不診斷為糖尿病。 ②若餐后血糖<140mg/dl及空腹血糖<100mg/dl可以排除糖尿病。 3.注釋 ①嚴重癥狀和明顯高血糖者,要求血糖值超過以上指標即可確診。 ②在急性感染、外傷、手術或其他應激情況下,雖測出明顯高血糖,亦不能立即診斷為糖尿病。 ③無癥狀者不能依一次血糖值診斷,必須另一次也超過診斷標準。 ④兒童的糖尿病診斷標準與成人一致。兒童糖尿病多數癥狀嚴重,血糖高,尿糖、尿酮體陽性,無需做糖耐量試驗少數癥狀不嚴重者,則需測空腹血糖或糖耐量試驗。 2)《世界衛生組織1985年制定的糖尿病診斷標準》 符合下列之一者可診斷為糖尿病: 1.有典型糖尿病癥狀,任意時間血糖高于11.1mmol/L。 2.查空腹血糖時,兩次或兩次以上高于7.8mmol/L。 3.空腹血糖不超過7.8mmol/L,懷疑為糖尿病者,可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服糖后2小時血糖超過11.1mmol/L。若無糖尿病癥狀,尚需另有一次血糖超過11.1mmol/L。上述血糖值為靜脈血漿葡萄糖濃度。 3)《1997年美國糖尿病協會提出的糖尿病診斷標準》 1.有糖尿病癥狀,并且任意血糖≧11.1mmol/L。 2.空腹血糖≧7.0mmol/L。 3.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≧11.1mmol/L。OGTT仍按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進行。 符合上述標準之一的患者,在另一天重復上述檢查,若仍符合三條標準之一者即診斷為糖尿病。 糖耐量試驗服糖后2小時血糖≧7.8mmol/L,但又低于11.1mmol/L診斷為糖耐量減低。空腹血糖高于或等于6.1mmol/L,但又低于7.0mmol/L診斷為空腹葡萄糖受損。對懷疑有妊娠糖尿病者,采用100g葡萄糖耐量試驗進行診斷。100g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結果按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審定的O'Sulivan標準作出診斷。 4)診斷成立 1.兩個或兩個以上血糖、值達到或超過上列數值。 2.診斷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血糖、值達到或超過上列數值。 3.妊娠糖尿病采取世界衛生組織1985年制定的糖尿病診斷標準也是可行的。 以上回答如果滿意,請不要辜負我的一片好意,及時點擊“采納為答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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